根据自然资源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等规定,对超期未验收的增加挂钩项目进行清查,其中清城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龙塘镇长冲项目区列入清理范围,现将该撤销项目复垦方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时间、批准机关
2024年3月11日,经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关于撤销清城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龙塘镇长冲村项目区复垦方案的通知》(清自然资管制函〔2024〕1号)。
二、项目区地块情况
项目共涉及1个拆旧地块,拆旧地块总面积共371.94亩,复垦耕地86.2亩、林地285.74亩,土地权属为龙塘镇长冲村。
三、撤销复垦方案主要原因
项目设计方案中存在较多问题,矿坑区需回填土石方和耕作土来源尚未解决,土方平整量大,成本高,工期长,工程项目难以推进,不具备继续实施条件。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
2024年3月21日